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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务中心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3-03-29 08:5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为更好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韶山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2012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加强局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增强机关工作透明度;规范工作流程和权限,及时编制、公布和更新本局的主动公开目录,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截至日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领导重视、专人负责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局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小组,局属七个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明确了各股(站)室的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工作小组由谭润宇任组长,王德华、欧燕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具体工作。

二、及时公开、把握方向

1.为切实做好局务信息的及时、主动公开工作,我局着力在拓宽工作载体,畅通公开渠道上下功夫,对于被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按照规定及时发布在韶山市政府网站上。

2.抓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确定由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室生成的政府信息是否对外公开进行涉密审查,重大事项和重要数据信息都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再发布到网上,确保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被公开。

三、具体内容、工作动态

 1、公开的数量。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93条,其中电子信息9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法律政策29条,占35%;行政审批20条,占24%;便民服务19条,占23%;住房服务16条,占20%;其他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所有信息均可在韶山市政府网站上查询。

2、公开的内容。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法律政策、行政审批、工作动态、便民服务、政务公开、住房服务七个大的板块。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2012928,我局收到市民关于《个人二手房屋转让应缴纳的地税种类及标准》的公开申请,我局于20121010在网上公开。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2年度,我局未有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也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

四、存在的问题和及改进措施

1、严格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

2、认真梳理,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栏目,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特别是对公众需求量大、申请比较集中的政府信息,要及时梳理、整合。同时,对公众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意见等,适时开展通俗化、问答式的服务解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有效性。

3、优化载体,提高自身服务功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以方便公众查询、做到阳光政务为目标,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市住建局专门网页的建设,达到提升服务能力,使之成为住建部门与社会公众沟通的重要平台。

 

                                                            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