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韶山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韶山市质监局公开信息情况概述
韶山市质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韶山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监督本部门依法行政,防止行政违规、违纪和防腐的具体措施,不断深入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加大质监工作宣传力度,增强与公众的沟通,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各项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指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了副局长章求为分管领导,配备1名工作人员,制定了一系列政务公开规章制度,细化责任分工,有效提升各股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为贯彻施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积极推进质监系统信息公开。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和执法工作公示栏及时有效的公开质监系统相关信息,同时设立投诉电话和意见箱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认真对待每一位群众的举报、投诉、咨询,坚持做到给每一位群众满意的答复。
(三)发挥门户网站作用,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指定专人定时对我局网站的有关频道和栏目及时进行更新,加强信息管理。
(四)扎实开展教育宣传。自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后,我局积极组织专题学习,要求全局干职工熟悉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并进行广泛宣传,提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规范开展。
二、韶山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2年,全面更新政府公开信息,共92篇。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开展,我局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在韶山市质监局门户网站(http://www.tsjlmm.com/zjj/)及时发布信息,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二是在新闻媒体上公开信息,扩大宣传面,让公众及时了解质监工作动态。三是积极向省市局定期报送信息,在省市局质监网站上公示我局工作简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无此类情况发生。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群众举报和咨询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发布制度还不够完善,依申请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质监政务公开宣传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加深。三是网站公开事项更新及时性有待提高。今后,我局将在这些方面加以改进和提高。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健全信息上报、审核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公开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对涉及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政府信息,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三)进一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提高办公信息化水平,及时更新各项政务信息,加大组织力度,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
2013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湖南省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