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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韶山市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方案》的通知

来源:机密室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1-10-09 11:3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韶山市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韶山市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方案》

 

 

一一年十月三日

 

主题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方案  通知                                                      

bet 365-亚洲版官网82365365手机版办公室                                                   2011103日印发 

韶山市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政策的精神,切实做好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促进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确保我市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筹资领导小组

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市长向敏为组长,市人大副主任陈育才、市人民政府黄铁华、市政协副主席赵志平为副组长的筹资领导小组,成员为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广电局,办公室设在韶山市卫生局合管办。

 二、筹资对象与目标

(一)筹资对象:凡为本市农村户籍的人员,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家庭成员选择性参合者不予受理,必须以户为单位参合;对于中途退出者,所交资金不予退还;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不得重复参加合作医疗。

    (二)筹资目标:2012年全市参合率达到95%以上。

    三、筹资标准

参合农民每人每年个人缴纳50元;中央、省、市各级财政为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250元,共计300元。

四、筹资方式

    (一)农民个人缴费

    农民个人缴费部分由乡镇政府组织,乡镇、村干部负责登记造册,财政负责收费并开具由财政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

    (二)实施预缴费

    如果家庭中下一年度预计有新增人员(如婚嫁、新生儿等),需在本年度1120日前预缴下一年度的个人资金。

    (三)低保、五保等特殊人群缴费

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等特殊人群缴费由市民政局负责。民政局在筹资启动前将名单确定并提供给到各乡镇政府。各乡镇民政部门核实本乡镇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的实际人数后,将名单下发给村、乡镇合管站,登记造册,资金直接汇入新农合基金专户。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010日至1030日)

    召开全市2012年筹资动员大会。市卫生局负责筹资培训工作;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深入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乡镇要制作筹资宣传标语,将宣传资料发放到参合农民手中;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均要悬挂1-2幅新农合宣传标语;乡镇合管站要设置宣传咨询点。通过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向农民宣传新农合的好处及筹资、报销相关政策,动员农民自愿参加、自愿缴费,切实提高参合率。

(二)组织实施阶段(111日至1125日)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要利用新闻、专题报道等形式,通过全市新农合补偿情况、受益典型事例等进行宣传,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各村负责统一征收参合资金;乡镇政府组织筹资进度统计,并将每日征收资金存入财政所临时帐户,每天下午5点前将筹资进度报市合管办,确保筹资工作按期完成;市合管办每天将全市筹资进度汇总上报湘潭市合管办。

    (三)汇总上报阶段(1125日至1130日)

各村筹资负责人在筹资结束基金如数上缴财政所后,将参合人员信息登记表交本乡镇新农合管理站。村集体代缴参合费用的,可以开具一张收费收据,但必须提供代缴人员全部名单,一式三份,一份村委会保留,一份交乡镇新农合管理站存档、一份交市合管办。

(四)信息录入阶段(121日至1231日)

各乡镇管理站将参合登记信息交市合管办,由市合管办将参合人员信息登记表录入新农合管理系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各乡镇政府要成立以乡镇党政一把手为正副组长的新农合筹资工作小组,在各村选拔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负责参合费用收缴工作,并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

    (二)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2012年筹资方案,指定相关责任人,明确各村参合指标,落实宣传内容和筹资方式。市合管办负责为各乡镇提供2011年参合信息的名册。

    (三)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以户为单位筹资,杜绝擅自减少家庭筹资人数(以户口簿为准)行为。各筹资经办人在开票收费的同时,必须准确、完整地填验参合名册,务必保证参合人员登记表中的人员信息准确、工整。

    (四)日清日结,及时入库。参合农民缴纳资金管理,各乡镇征收的参合农民资金,要做到日清日结,每天将征收的资金存入乡镇财政所临时账户,保证票、账、登记表相符,严防资金挪用、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