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概览
位于湖南省中部偏东的湘中丘陵区,湘乡、宁乡、湘潭交界处,相传舜帝南巡到此,见风景优美,遂奏韶乐,引凤来仪,百鸟和鸣,韶氏三女得道于此,故此得名。现属湘潭市。湖南省设韶山管理局。这里群山环抱,峰峦耸峙,气势磅礴,翠竹苍松,田园俊秀,山川相趣。韶峰为南岳七十二峰之一,色彩神奇;水库融蓝天,映青山,碧波荡漾;慈悦庵的六朝松,神秘的“西方山洞”——滴水洞、虎歇坪、滴水洞八景屏等著名景观,点缀灵秀山川。伟大领袖毛泽东故居、毛氏宗祠、毛泽东纪念馆及新建的毛泽东铜像、毛泽东诗词碑林、韶山烈士陵园等便座落在此。她既是重要的革命纪念地,全国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国家重点革命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享誉中外的景色秀丽的旅游胜地,受到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广泛关注。
韶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之一、中国各族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的故乡,既是重要的革命纪念地,全国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国家重点革命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享誉中外的景色秀丽的旅游胜地,属于国家AAAAA级风景名胜区。
中文名称:韶山
外文名称:Shao shan
行政区类别:县级市
所属地区:中国 湖南省 湘潭市
下辖乡镇:韶山乡、清溪镇、银田镇、杨林乡
政府驻地:清溪镇
电话区号:0731
邮政区码:411300
地理位置:湖南省中部
面 积:247平方公里
人 口:12万(2012年)
方 言:湖南方言(韶山话)
气候条件: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
著名景点:毛泽东故居,滴水洞,青年水库等
火车站:韶山站 韶山南站
车牌代码:湘C
行政区划代码:430382
历史沿革
“韶”乃虞舜时乐名。《书·益稷》曰:“箫韶九成,引凤来仪。” 史载:“韶山,相传舜南巡时,奏韶乐于此,因名。”(《湖南省志·地理志》引《嘉庆一统志》卷354)《辞海》据此诠释韶山:“相传古代虞舜南巡时,奏韶乐于此,故名……山有八景,风景优美。
虞舜,远古时代父系氏族社会后期的部落联盟首领。姓姚,号有虞氏,名重生,世称虞舜。他是继尧之后被中华民族世代推崇的又一明君圣主。他为尧所器重,尧不但把盟主的尊位禅让于他,还把两位爱女娥皇、女英许配与他。
舜继位之后,为造福人类,开拓疆土,辞别爱侣,甘冒苦辛,渡黄河,涉长江,深入荆楚蛮荒之地,探测山川利弊,规划拓垦宏图。南下途中舜与侍从宿营韶山,侍从们为舜帝载歌载舞,随着优美的音乐舞蹈,山崖翕然,山鸣谷应,声震林木,凤凰闻乐展翅,嘤嘤和鸣。山间胜境,人间盛会,亘古传诵。日久,人们便把舜帝欣赏过的音乐称为韶乐,把他赏韶乐的山岭叫韶山。
秦至西汉属湘南县,东汉至晋未变。南齐废湘南县,遂属湘西县。隋开皇九年(589)入衡山县。唐天宝八年(749),改衡山县为湘潭县;自此至宋,属湘潭县。元湘潭县升湘潭州,韶山属相潭州。明代属湘潭县移风乡居义里;清代为湘潭县的第七部。
光绪十九年(1893)12月26日,毛泽东诞生于湘潭县七都韶山冲上屋场。
民国时期先后属湘潭县的西二区,第九区、清溪乡和银田乡、清田乡。
到20世纪30年代末,中共潭湘区委(下辖湘潭、湘乡)为适应对敌斗争需要,决定一分为二,划为韶山和白田两个区委。韶山区委下辖湘潭县清溪乡(即今韶山)和湘乡县湘西乡。1949年8月15日,韶山解放。新中国建立以后,韶山建制曾多有变化。
第一阶段:1949年10月—1968年,韶山为湘潭县属区,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这期间,韶山主要是发展农业经济,工业和旅游业等尚处于初创阶段。1967年底建成的韶山铁路,无疑为韶山的宣传接待、旅游观光提供了极为便利的交通条件。
第二阶段:1968—1980年。韶山被升格为湖南省政府直接管辖的地级行政区,简称韶山区。1968年12月,根据湖南省革命委员会有关文件,将原属湘乡县的白田公社祝赞大队划入大坪公社(毛泽东外祖家乡),并使其与原湘潭县的韶山区合并,组成韶山特别行政区,直属湖南省领导。这段时间,国家对韶山给予人、财、物方面的大力支持,使韶山以宣传接待为中心的各项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扩建和兴建了毛泽东同志纪念馆、韶山火车站、韶山宾馆、饭店等大量服务设施,还举办了一些工矿企业和农田水利设施,以毛泽东故居为中心,从清溪镇到韶山冲一线的旅游接待基本格局此时已初步形成。
第三阶段:1981—1984年。省辖韶山区被撤销,韶山仍为湘潭县属区。韶山的宣传接待由湖南省韶山管理局专事。从这时起,韶山区开始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轨道上来,农业和乡镇企业有了较大的发展。
第四阶段:1985—1990年。1985年韶山又从湘潭县独立出来,为湘潭市属县级区。为了搞好韶山的宣传接待、旅游服务,1986年8月,湖南省委省政府在韶山召开了现场办公会议,决定韶山进一步开放,并明确规定韶山的性质:既是革命纪念地,又是风景旅游区,同时还决定把滴水洞也对中外游客开放。从此,韶山的宣传接待、旅游服务出现了新的面貌。韶山管理局以宣传教育、纪念地管理、旅游观光和休息度假型的多功能服务,代替了过去单纯的宣传教育模式。
1990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湘潭市韶山区,建立县级韶山市,属湖南省辖,由湘潭市代管。时辖6乡2镇:清溪镇、银田镇、大坪乡、永义乡、如意乡、杨林乡、银田乡、韶山乡。
1997年10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如意乡升格为建制镇,全市辖5乡3镇。
2000年,韶山市辖3个镇、5个乡。
2001年底,银田乡与银田镇合并,建立银田镇,全市辖4乡3镇。
2012年5月10日,湘乡市龙洞镇的石塘、花桥、谷阳、韶东、韶西、新湖、城前等7个村划归韶山市韶山乡管理,湘乡市金石镇的团田、舒塘2个村划归韶山市杨林乡管理。
2015年,根据韶山市乡镇区划调整方案,清溪镇、如意镇、永义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清溪镇;韶山乡、大坪乡成建制合并设立韶山乡。本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韶山市共撤并3个乡级建制,辖清溪镇、银田镇2个镇,韶山乡、杨林乡2个乡。
地理位置
韶山市位于湖南省中部偏东的湘中丘陵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2°23′52〞-112°38′13〞、北纬27°51′40〞-28°1′53〞。
社会经济概况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777864万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2429万元,增长0.1%;第二产业增加值431324万元,增长9.7%;第三产业增加值284112万元,增长12.1%。按常住人口数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9051元,增长9.6%。
全市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8:55.5:36.5,第二产业比重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4.3%,比上年提高5.65个百分点。第一、二、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0%、56.5%和43.5%。其中,工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47.4%。
二、农业
第一产业中,农业实现增加值33482万元,比上年下降0.7%;林业增加值2951.8万元,下降2.4%;牧业增加值23619.1万元,增长0.6%;渔业增加值2976.3万元,增长7.5%。
全市粮食播种面积9.16千公顷;蔬菜播种面积3.16千公顷。全市粮食总产量64201.15吨;蔬菜产量96933吨。全市出栏生猪26.43万头。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市全部工业增加值403530万元,比上年增长8.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88.7%,比上年提高17.5个百分点。
全市建筑业增加值29408万元,比上年增长28.8%。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37212万元,比上年增长14%。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投资387576万元,增长13.9%;非国有投资549636万元,增长14%;民间投资548903万元,增长15.6%。分投资方向看,工业投资459778万元,增长27.3%;民生投资47671万元,下降0.3%;生态投资107万元,下降99.2%;基础设施投资355237万元,增长81.4%;高新技术产业投资71411万元,下降35%;技改投资347824万元,下降10.7%;产业投资428974万元,增长23.1%,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45.8%。
表1 2016年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及其增长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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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投资额 (万元) |
比上年增长(%) |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 |
937212 |
14 |
第一产业 |
17529 |
70 |
第二产业 |
459778 |
27.3 |
其中:制造业 |
442618 |
24.9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17160 |
154.8 |
第三产业 |
459905 |
2 |
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38786 |
22.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6183 |
-44.7 |
批发和零售业 |
10176 |
-69.3 |
金融业 |
0 |
-100 |
房地产业 |
64432 |
46.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623 |
-99.1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0 |
-100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308698 |
108.4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1860 |
-79.5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9942 |
-19.2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6615 |
-89.9 |
全市施工项目共计168个,其中本年新开工项目129个,本年投产项目113个。
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38563万元,比上年增长8.9%。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42%。
五、国内贸易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5471万元,比上年增长11.9%。分经营地看,城镇零售额164376万元,增长12.4%;乡村零售额41095万元,增长11.2%。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123282万元,增长11.5%;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82189万元,增长12.2%。
六、对外经济
全市进出口总额9.25亿元,比上年下降27.6%;实际利用外资504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5.07%,实际引进内资16.54亿元,比上年增长36.36%。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市美丽乡村公路提质改造15公里,道路硬化建设25公里。农村公路中等量(PQI值)以上比例达90%,绿化率达90%,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100%。新增新能源公交68台,开通换乘中心旅游公交线和韶山至楠竹山3号公交线,公交车通村率达60%,公交车出行分担率达45%,公交综合用地220平方米/标台,万人拥有公交车保有量21.69标台。
全年来韶游客累计达187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1.71%,其中过夜游客268万人次,增长14.53%。实现旅游总收入528183万元,比上年增长12.5%。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市财政总收入(不含基金)61019.4万元,比上年增长11.3%。其中,一般预算收入44919.7万元,增长4.8%;上划两税收入7110.5万元,增长25.3%;上划所得税收入6220.7万元,增长36.8%。全口径税收收入44886.9万元,占财政总收入比重67%。全市财政支出(不含基金)133964.3万元,下降1.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09.5万元,增长7.4%;公共安全支出6213.2万元,下降13.9%;科学技术支出3700.5万元,下降12.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643.5万元,下降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46.9万元,增长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634.2万元,下降1.7%,节能环保支出605.8万元,下降78.6%,教育支出22452.6万元,增长44.5%。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709984万元,比年初增加90364万元,增长14.58%。其中:住户存款余额448634万元,较年初增加60662万元,增长15.64%;非金融企业存款170148万元,比年初增加32622万元,增长23.72%。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466301万元,比年初增加68753万元,增长17.29%。其中,全市住户贷款余额143853万元,比年初增加11486万元,增长8.68% 。全市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322448万元,较年初增加57267元,增长21.60%。
财保公司实现保费收入246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70万元,各项赔款和给付1501万元;人寿保险收入494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17万元,各项赔款和给付2567万元;泰康人寿实现保费收入567万元,比去年同期少增822万元,各项赔款和给付92万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214人,在校生546人,毕业生95人。普通高中招生277人,在校生778人,毕业生275人。初中招生655人,在校生1979人,毕业生779人。普通小学招生1021人,在校生5483人,毕业生943人。在园幼儿3232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初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5.2%。落实义务教育保障资金734万元,发放普通高中助学金23.4万元;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9.4万元,资助中职学生94人次;落实中职免学费资金117.12万元,资助中职学生976人次。
年末全市共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年末高企总数量达到12家,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6.7亿元,增长17.4%。成功获批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韶山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获批为省级众创空间。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之比为1.9%,较上年提升0.69个百分点。全年专利申请量123件,授权量10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38件,增长65.2%;发明专利授权量22件,增长83.33%,万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6.43件,全年共签订技术合同22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2300万元。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市有艺术表演团体3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2个,博物馆、纪念馆1个。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为 100 %,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为100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2个。
年末全市有体育场地241个。其中,体育馆1座,运动场(含体育场、小运动场、田径场)3个,游泳池(含游泳跳水场馆)1个。全年新建乡镇健身中心5个,新增室外健身路径38个,农民健身工程10(更换)个,健身站点3个,全市人均健身场地面积1.73平方米。
全市共有医疗机构93 个,其中医院2 个,乡镇卫生院5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25个,村卫生室60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全市共有卫生技术人员547人,比上年增长4%。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93人,增长2.8%;注册护士254人,增长7.6%。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06张,增长3%。其中,医院300张,增长0%;乡镇卫生院206张,增长7.8%。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市活立木总蓄积量520602立方米,森林资源蓄积量增长率为 4.97 %。全市完成人工造林面积4450亩,封山育林面积10333亩,森林抚育3000亩,“裸露山地”造林200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2.47%。
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5.06%,比上年提高2.96个百分点。全年空气质量达标率达97%,地表水质达标率达100%,农村居民安全饮水比率达100%。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0.14%、5.78%、0.41%和1.39%。全市单位GDP能耗(2010年不变价)0.5吨标准煤/万元。
全市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3人,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0.0142人。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总户数35681户,户籍人口118711人,其中男性59612人,女性59099人;0-17岁人口21097人,18-34岁人口26981人,35-59岁人口45948人,60岁以上人口24685人。全年出生人口1521人,出生率为12.8‰;死亡人口1344人,死亡率11.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数9.84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5.32万人,农村常住人口4.52万人,城镇化率54.1%,比上年提高7个百分点。
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050人。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0.9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85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3万人。其中,参保职工0.8万人;参保城镇居民0.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0.47万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36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98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0.63万人。年末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9.4209万人,参合率98.56 %。
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45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582元,增长7.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37元,增长8.8%。
全市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0.076万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经费0.034亿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 0.29万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经费0.079亿元。年末各类养老机构床位750张,入住352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5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2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0.1亿元,累计为国家筹集福彩公益金0.092亿元,其中为市本级筹集福彩公益金80万元。直接接受社会捐赠278万元。
注: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