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韶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设计项目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韶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设计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韶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设计
二、政府采购编号:潭韶财采计(2016)21号
委托代理编号:XYTC-韶2016-09-13
三、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9月14日
补充通知日期:2016年9月28日
四、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补充事项: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即在开标前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内容如下:
2、资格申请要求:
2.1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或快递签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17:30止
2.2资格预审文件:另册(以583974824@qq.com的邮箱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留存邮箱中)。
2.3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和地点:
2.3.1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采用特快专递。
2.3.2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或快递地点: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山分公司(湖南省韶山市车站路人民银行韶山支行综合楼二楼)
2.3.3采用特快专递方式递交资格申请文件的,以快递到件签收时间为准,来件因收件信息(收件人:周博;收件单位名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山分公司;地址:湖南省韶山市车站路人民银行韶山支行综合楼二楼;联系电话:0731-55683388、18673287058)填写错误、延误、丢失、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等其他非招标人原因造成报名资料丢失或损坏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资格审查
对提交资格申请文件的设计单位的资质资格、类似业绩、项目组成员、服务水平和质量、获奖情况、企业实力、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取7 家单位参加此次城市设计活动。资格审查结果将在网上公布,并向入围设计单位发出邀请函,未入围单位不另行通知。
七、设计单位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在境内外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2. 投标申请人(境内外均可)具有城乡规划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城市规划资质。
3.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5年内具有类似规划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4.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为具有国家声望的专家;
5.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6.1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款前5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6.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各方法定代表人均应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八、其他内容不变。
九、确认:投标人在收到本通知后,应在2日(日历日)内将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确认函》以书面形式(可通过扫描件回复至583974824@qq.com的邮箱)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悉。逾期未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 标 人:韶山市城乡规划局
地 址: 湖南省韶山市韶峰路
联 系 人: 何春明
电 话: 139073235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联系人:杨先生 周先生
电 话:0731-55683388、18673287058(周先生)
传 真:0731-55683388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