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等文件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政策,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实行就读小学、初中无差别政策,零门槛入学。自2009年起,湘潭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纳入了全市义务教育范畴统一安排,统一考虑。下发《湘潭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坚持公办小学“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公办初中“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方式;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小学、初中低门槛政策,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确保每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有享受免费公办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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