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乡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韶山乡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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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核定,我乡设立8个站办所,分别是党政办、农业办、村镇规划环保站、经济发展办、财政所、综治办、卫计办和社会管理办,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韶山乡下面未设二级机构,预算就为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1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55.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补助360万元,其他收入85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25万元,主要是项目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1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1933.5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9.98 万元,文化体育传媒支出9.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58?万元,农林水支出106.3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23.3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2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5.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955.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韶山乡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5.5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13.8万元,增长13.5%。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 0.8万元,主要是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53.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9.8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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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2018年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2、2018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8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8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18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2018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9、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1、 2018 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表